我有三十個樂多朋友, 我自己也不是很確定那是從哪裡來的。 我的部落格從一開始就是自說自話,兩年前樂多朋友剛推出時我也不知道那有什麼意義,我去別人的部落格都是潛水,既然潛水更不可能去加什麼樂多朋友,所以都是別人加我,我自己主動加的應該沒超過十個。 剛開始不好意思拒絕別人,也沒去問人家幹嘛加我,不過現在我就敢說了(還是小聲一點),太奇怪的、政治意識太濃的、廣告意味太重的我都偷偷刪掉了,雖然現有的三十個樂多朋友不是全有聯繫,其中有的是很好很熟的格友,要不然起碼也是印象還不錯的。 不過我要說的不是樂多朋友,而是 aNobii 記得也是在樂多朋友的討論區看到才加入的,因為自己蠻愛看書的,加入跟書有關的系統是很自然的事;把自己擁有的、看過的、想買的、借過的書一本一本放入aNobii這個書櫃中,最後會得到什麼呢?我原本不知道,只是好玩。 原來當你去別的aNobii會員那裡看時,aNobii給你一個數字─品味兼容度,就是你跟這個人的書櫃相似度,我才去看發現有好幾個人跟我的書櫃相似度相當高,也有寫部落格,而且大部份都是我的樂多朋友。 看到真是差點暈倒。 當我去看別人的部落格,因為喜歡那個文風,申請加為樂多朋友,或那個人剛好看我順眼,要加我當樂多朋友,誰知道背後我們書櫃上的書多半雷同有沒有關係呢? 在aNobii上第一次感覺到網路群組的力量,如果這個人看的書跟我相似,那他新買的書、感興趣的書可能也會跟我類似,這些資料由電腦來告訴我,感覺不錯;但我還是沒去跟這些人說話,我想我是真的很慢熟,很難主動在網路上去跟別人說話的。 結果還是別人先來找我。 在書店上班時買過一本『完全自殺手冊』,看到好玩買的,那本書出版後遭到社會責難成為禁書,出版社全數回收銷毀,只除了已賣出的。其實除了書名聳動之外,作者是把自殺的方法當成專業分析,如果只想〝一了百了〞的人買來研究恐怕會想放棄。網拍時本來想跟舊書一起賣掉,沒想到它〝惡名昭彰〞被YAHOO!奇摩點名不可販賣,所以也就算了;我把它放在aNobii只想它是我有的一本書,意外的變成很多人的目標。 我沒注意到aNobii的系統可以把書歸為想出售的,這樣搜尋到的人可以跟擁有者聯絡,不失為另一種網拍。因為我沒註記,這本書已經是出版史上的〝夢幻逸品〞,一般人都假設我不會出售,或者會出天價,只有一個香港的小姐直接告訴我,她很想要,可不可以賣她? 我說可以啊,這個小姐居然...
『或許能夠原諒一切的徒勞掙扎,一切的錯誤。…然後能夠成為一個理所當然的人。一個不知道歷史的意圖,只是在潮流當中,看不見未來卻拼命生活下去的人。一個能夠愛惜自己明天或許就會消逝的性命的人。一個和明天或許再也見不到的鄰居,拍著肩膀大笑的人。一個懷抱著普通的勇氣沉浮在歷史中,卻不曉得這是多麼尊貴的事的人。 俯拾皆是,理所當然的人。』 宮部美幸 蒲生邸事件